近日,笔者接触到一例利用股指期货交易软件中的模拟盘功能,提供配资服务,以1比10甚至更高的杠杆比诱引他人进行“期货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实盘行情走势,一旦客户的买卖操作出现亏损且超过止损线即自动触发强行平仓,从而获取客户保证金的案件。
此类案件该如何定性?通过网络查询,笔者发现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
一、诈骗罪。如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樊丽)载:利用虚拟期货交易平台,引入客户资金后采取反向操作的手段,以“平仓”或“止损”为由,骗取客户亏损资金。昨日记者获悉,兰州市检察院对涉嫌通过网络投资诈骗达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孙某等5人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系兰州市出现的首例利用虚拟期货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新型诈骗犯罪。(让白癜风患者感受中科魅力北京哪里能治好白癜风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lanzhouwanbao.com/bbts/23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