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世茂三江理想城遭投诉捆绑车位销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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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中旬以来,福州便民服务平台上不时有购房人投诉世茂三江理想城(云锦公馆)项目捆绑销售车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答复。

11月28日,购房人林先生在福州上诉求称:“三江理想城11月16日通过升筹形式让购房者交付认筹金10万元,其中5万元作为捆绑车位销售的定金,车位根据所购房子还有不同的价格,具体价格也未告知购房者。并让购房者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在合同条款中规避车位尚未取得预售证的事实,免除其自身责任。”

福州市物价局12月7日答复:“您所诉求的项目车位还未在我局办理价格备案。捆绑销售车位的问题,建议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

福州市房管局12月11日答复:“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约谈相关企业。若您已签订相关协议,解除协议问题,建议您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11月27日,购房人余女士在福州上诉求:“福州世茂世睿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云锦公馆(推广名为“三江理想城”)在没有车位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捆绑车位,售价18.5万元。业主已缴纳5万元。希望在政府的协调下,开发商能先退那5万元的定金,等车位预售证下来之后,大家自愿买卖的原则进行购买。”

仓山区房管局12月10日答复:“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即前往三江理想城营销中心调查详细情况。经了解,三江理想城此次申筹预约金为十万元,若未申筹成功将全额退还;开发商此次开展“住宅+车位”团购活动,属于促销手段,同时团购住宅与车位的各户享受优先选房待遇;三江理想城车位未获批预售许可证,目前处于预约阶段,客户缴纳的为预约金,双方买卖行为应遵循自愿原则。”

点评: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53号)第一条第(一)款: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根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年8月7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第一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电商平台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任何费用。

上述诉求件中,仓山区房管局的调查答复十分明确:“三江理想城车位未获批预售许可证,目前处于预约阶段,客户缴纳的为预约金。”那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建议购房人持相关证据材料向福州市房管局请求核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缴纳的该“预约金”是否属于国家住建部和该局文件中所规定的“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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